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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案類別 |
財政 |
提 案 人 |
張再興 |
連 署 人 |
呂啟宗、楊石龍、葉明縣 |
案 由 |
請縣府邀集國產局對本縣離島貧困居民長期承租國有土地之續租、申購,不宜依照本島方案,應以放寬原則案。 |
說 明 |
一、本縣屬第三窮縣,祖先均租地務農、漁使用養家活口。
二、子孫繼承祖業權益、年代久遠,等到有積蓄欲申購建造使用時,國產局均以台灣本島
之規範,不但限縮土地,而且價格偏高,不合宜亦不公平,另本縣多數民眾苦不堪
言。
三、請縣府速邀國產局集思廣益,一同謀求妥善解決。
(1)凡三等親內繼承、租或申辦,應予合法方便。
(2)售價應合法合理化,非少數仲介業提供意見為標準來剝削民益。 |
辦 法 |
同案由。 |
決 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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