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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議員提案 第 18 屆第 1 次臨時會  回上一頁  
提案類別 旅遊 
提  案  人 張再興
連  署  人 呂啟宗、楊石龍、葉明縣。
案  由 請縣府新建台華輪,船舶規格嚴正修正,採客貨分離案。 
說  明 一、縣府興建台華輪固屬政策強制性照顧離島居民之德政,但應以符合縣民真正基本需求
  為原則。
二、既屬政策航線,疏運旅客、交通順暢(含車輛駛上、駛下)為唯一目標,就應客貨分
  離,勿與民爭利,提高客運品質,縮短船舶離岸時程,杜絕管理上之不當弊端。
三、船舶全速航行每小時35節以上,經濟速度每小時30節以上。
  平時 08:30高雄開→11:00到馬公、14:00馬公開→16:30到高雄
  年節 07:00高雄開→09:30到馬公、11:00馬公開→13:30到高雄
     15:00高雄開→17:30到馬公、19:00馬公開→21:30到高雄
辦  法 同案由。
決  議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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